在一个讲求公平的社会,如果有人利用职权之便,弹性处理搞特殊待遇,那肯定是要受到社会唾弃的。然而,一切都按照法定程序处理问题固然很好,遇到特殊情况,如果能够根据情理,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”,做出弹性处理,或许也能获得民众的赞许。“法理亦容于人情”,“规矩是死的,人是活的”,这些都是双面的语言,倘若处理得当,可以为当政者加分,取得“法理无情人有情”的效果;如果处理失当,灵活利用职权之便图私利,则“人情敌不过法理”,最终肯定是要受到人民群众的清算的。
日前“德国青年穷乡义教6载入籍被拒”的事炒得沸沸扬扬的,故事说的是“一位名叫卢安克的德国青年因为到中国旅游喜欢上中国,过去6年都在中国最穷的西部山村从事义务教育,还将自己的积蓄和德国家人的资助全部投入当地的建设,虽然屡遭磨难误解,依然无怨无悔,赢得当地民众信赖。为长期留在中国继续他的义举,他申请加入中国籍却因法规所限而未能成功,只好暂时返国。”他的离去引起舆论关注,民间响起呼吁他“回来”的声浪。也有教育部门官员致函外交部,请求特别考虑卢安克的要求,让他回到中国,回到对他依依不舍的东兰山村去。
卢安克的义举中体现的献身精神,正是当前中国社会很缺乏的,希望当局能够“具体问题具体处理”,满足这位德国青年的愿望,甚至还可以拿他的事迹做宣传,以之作为大众学习的榜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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